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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抚恤相关手续办理
作者:   时间:2019-07-18   点击数:

教职工因病或意外身亡其家属可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办理流程如下:

1.逝世教职工遗属填写《山东大学逝世教职工手续办理登记表》(“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常用下载-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网页选择下载),并到指定部门盖章。

2.逝世教职工遗属(直系亲属)携带殡葬证明或死亡证明、《山东大学逝世教职工手续办理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殡仪馆出具的有详细费用目录的正式发票及收据,到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签字结算,在财务部工薪科领取抚恤金。

3.逝世教职工非直系亲属或生前所在单位代为办理抚恤金领取手续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逝世教职工直系亲属签字的书面委托证明和代办者的身份证。

4.符合相关条件的遗属可以申请遗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