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16   点击数:

各流动站、各博士后、各相关人员: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的《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为做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228日至2020229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1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四)198811日(含)以后出生。

(五)申报项目须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门类或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六)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七)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九)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申报流程

(一)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模板见附件2)。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4)。

(二)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纸质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2019229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校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学校审核,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薪酬待遇

(一)学校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核发24个月;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3万元的国际交流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参加国际会议或与国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短期科研合作。

(二)“博新计划”入选者可优先入选山东大学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入选后,在博新计划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年薪提高至30万元(税前),确因科研项目需要可延期出站1年,延期期间待遇学校全额承担。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转聘相关学科教师岗位,也可参与齐鲁青年学者等人才项目的选拔。

(三)其他待遇

1.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供优惠租住。

2.学校提供1万元/年科研经费。

3.学校实施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支持博新计划入选者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

4.青岛校区入选者额外享受青岛市3万元/人生活补贴及3万元/人住房补贴。威海校区入选者符合威海市相关政策的额外享受5000/月的生活津贴。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40%,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二)资助工作时间安排。28日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29日申报截止;31日至310日,设站单位网上审核;4月初,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4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获选结果。

(三)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合作导师作用,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新近入站人员积极申报。

 

 

 

联系人:张婷婷  司佳冰

联系电话:0531-8836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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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sh@email.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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