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13
1.续聘说明
项目所属单位应定期梳理本单位用工情况,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申请设岗聘用人员的,应在岗位设置期限终止日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不按此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不再设岗聘用。
2.具体流程
项目所属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填写《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申请表》、《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登记表》,提交至人事部审核岗位,经审批通过后,项目所属单位准备下列材料办理续聘手续。
(1)《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2)《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聘期考核表》;
(3)《岗位目标责任书》、《岗位考核标准》均一式两份。
上一条:年度、聘期考核
下一条:劳动合同终止、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