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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办理
作者:   时间:2024-04-09   点击数:

教职工因办理信用卡、购房贷款、出国公证等事项,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的,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开具:

1.自助打印

教职工持本人校园卡在自助打印机上登录自助打印。打印机设置地点如下:

校区名称

地点

千佛山校区

主楼一层大厅

趵突泉校区

综合楼二层大厅

兴隆山校区

五号楼西侧服务大厅

中心校区

明德楼B区 一层大厅

洪家楼校区

公教楼 一层大厅

软件园校区

软件学院办公楼 一层圆形大厅

青岛校区

华岗苑 一层

学生4号楼1层自助服务区 (暂定)

2.现场办理

教职工持身份证或校园卡、开具证明的模板(因购房、购车贷款的,请携带银行收入证明模板或因特殊事项需自拟模板)至人事部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519)办理。

咨询电话:88364845。

3.假期办理程序

在国家规定假期或寒暑假期间,教职工持身份证或校园卡、开具证明的模板(因购房、购车贷款的,请携带银行收入证明模板或因特殊事项需自拟模板)以及个人近一年工资收入表(“财务系统-财务查询-我的收入查询-个人工资查询/个人酬金查询”中打印)至人事部办理。

下一条:在职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