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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相关手续办理
作者:   时间:2019-07-18   点击数:

1.教职工逝世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教职工直系亲属填写《山东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常用下载-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网页选择下载)。

2.遗属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政府(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遗属生活状况证明。

3.携带《山东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遗属生活状况证明、遗属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限中行、建行或工行)、能证明遗属申请人与逝世者关系的材料(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等),到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审批。

4.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人员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证。

5.每年12月份,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须到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进行年审。年审时须提供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