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
2.填写《山东大学非教师岗位人员报考博(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人事在线-常用下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报人事部聘用管理科(明德楼B533),学校审批后,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
5.录取者到人事部聘用管理科签订《山东大学非教师岗位人员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协议书》(人事在线-常用下载)。
注:1.非教师岗位人员一般不予批准报考校外研究生。
2.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影响工作。
3.攻读其他学历/学位及在职做我校博士后者,参照本工作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