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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办理人事有关业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2-02   点击数:

    根据学校安排,201822日至32为教职工寒假时间,为方便教职工寒假期间办理有关人事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业务内容

注意事项

时间

地点

电话

在职证明

收入证明

在职及收入证明

职称证明

个人资信证明

社保卡挂失证明等

1.请持本人校园卡在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

2.如无法打印,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到人事部开具。

3.如需英文证明,请参照中文版翻译,由值班人员审核盖章。

详见

附件1:值班表

附件2:自助打印地点

因私出国(境)

(探亲/旅游)

办事程序及材料要求见人事部网站-服务指南-山东大学在职职工因私出国审批工作程序

长期公派出国(境)

派出程序及材料要求见人事部网站-服务指南-山东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程序

22日、14日、21日、26

明德楼

B529

64557

非事业编制人员

业务集中办理

办事程序及材料要求见人事部网站-人才交流服务-服务指南

27日、23

明德楼

B512

69918

其他事宜

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请广大教职工根据以上提示,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附件1 2018年寒假值班表.doc 

 附件2 自助打印地点.docx

 

人事部

201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