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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程序
作者: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5-11-09   点击数:

获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韩博士后交流项目等资助的人员,从获资助日起6个月内,应办理派出手续。出国派出办理程序如下:

一、 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持下列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经三路145号,中山公园对门,电话:85123156)或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处(山大北路57号,电话:85086055)申请办理因私普通护照: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3.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也可在公安局现场照)。

二、 申办出国签证

持下列材料到大使馆申办出国签证:

1. 资助证明或国外邀请证明;

2. 护照;

3. 护照用照片2-6张;

4. 身份证。

各国要求的签证材料不同,具体请查询各国驻华大使馆网站。

三、 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部师资科(中心校区明德楼B529室,联系电话:0531-883664557)办理出国手续

1. 邀请函复印件2件;

2. 邀请函中文翻译件2份(A4纸打印);

3. 派出证明复印件2份(博士后办公室领取);

4.《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日报表》(点击下载)

四、 签署协议书、领取资助金

1. 从学校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山东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协议书》,签定后交博士后办公室;

2. 持出国保证金存根原件、个人银行卡到博士后办公室办理资助金领取手续;

五、 出国后的联系

在国外期间,请按时保持与学校和院系的联系。博士后办公室电子邮箱:bsh@sdu.edu.cn,联系电话:0531-88366036。

六、 按期回国

按期回国后15天内(假期可顺延)持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到人事部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点出进入)到人事部师资科办理返校手续:

1. 护照或通行证;

2. 填写《山东大学留学回国(境)人员登记表》(A4纸打印);

3. 填写留学出访总结(下载表格填写,注明单位、姓名、项目名称);

4. 外方导师对留学人员在外访学期间的总体评价及中文翻译件;

5. 出国期间年度考核表(从人事部网页晋升考核系统填写后打印);

6. 恢复工资(若工资账号有变动,需准备新存折印有帐号一面的复印件);

7. 回国三个月后,持交纳保证金存根原件到师资培养科开具相关证明后,财务部退换保证金。

8. 持返校手续单到有关部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