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派出流程
1.受资助人和山东大学签署《山东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协议书》。
2.受资助人准备山东大学公派出国相关材料交给人事部培养发展中心。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
(2)山东大学教职工出国进修任务书或山东大学教师赴港澳台进修任务书(根据国别或地区选择);
(3)对方学校或单位提供的邀请信及中文翻译件。
下载地址:山东大学公派出国相关材料-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sdu.edu.cn) (右键打开超链接)
下载以上资料办理完国际部批件后,与培养发展中心联系领取《离校手续通知单》后,方可离开学校。
3.受资助人向博管办提供本人名下开户银行卡的卡号、开户行等信息以便拨付资助金,出境前要处理好图书借阅、财务借款、公寓租住、固定资产等问题,详细咨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4.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于博士后出境次月停发统招博士后的工资(派出期间,如无特殊要求,学校将代替本人缴纳五险一金,博士后回国后补缴),同时一次性拨付资助金。
5.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在中国博士后系统更改派出时间等信息。
6.博士后派出期间需服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管理,与国内导师加强联系。如需延期回国,博士后须要向博管办报备,同时向人事部培养发展中心提交《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延期回国申请表》。
7. 返校后,受资助人准备山东大学公派出国相关材料交给人事部培养发展中心。材料包括: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访学总结;
(2)山东大学留学回国(境)人员登记表。
下载地址:山东大学公派出国相关材料-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sdu.edu.cn) (右键打开超链接)
9.返校后,博士后向学校补缴五险一金扣除金额,继续在站工作的需提交延期申请,返回工作岗位后恢复工资,按照统招博士后管理。
山东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
人事部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明德楼B512 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电话:88369918
明德楼B529 培养发展中心
电话:88364557
明德楼B519 人力资源配合与保障中心
电话:8836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