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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校教职工报到

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03

编号 02 联系人

1.报到登记、新建教职工编号

确认人事档案已送达学校(可电话联系查询:0531-88366812),各项报到入职材料已准备齐全后,可携带身份证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由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材料信息,新建教职工编号,登记入校时间,开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新入职教职工需领取:干部履历表(1份)、聘用合同(博士后5份,其他岗位4份)、新聘人员审批表(教师外岗位,1份)及其他辅助性材料(如有)。

2.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信息录入

新建工号3小时以后,点击山东大学主页右上导航条“信息服务”,进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sdu.edu.cn)。凭办理入职时新建的教职工编号登录(初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字母大写),在“业务系统”中选择“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按照说明上传个人照片、完善个人资料后保存,点击提交个人资料,由人事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信息审核。

个人信息填写完善并保存后,凭教职工编号登录“山大校园通”小程序,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在小程序中“更多服务”-“照片采集”,上传人脸识别照片,用于刷脸入校。(照片3小时后生效)

3.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开通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制作校园卡、开通各项校内信息化服务项目。

详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山东大学教职工信息化服务指南》,访问地址:https://info.sdu.edu.cn/info/1007/15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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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核档案

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填写完善的《干部履历表》前往人事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A524)审核人事档案及系统填写的相关信息,审核完成后相应人员信息由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推送至服务大厅A01窗口。

5.审核合同、确认入职

教师岗位和教师外岗位人员合同,由单位人事秘书提前将聘期目标任务书线上发送给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单位人事秘书携带个人已签字、学院已盖章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一式四份,以及聘期目标任务书或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书一式四份到人事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B533)审核,加盖“已审核”印章后,到服务大厅A01窗口用印。

博士后合同,由博士后本人携带个人、导师已签字、学院负责人已签字盖章的聘用合同、岗位目标责任书一式五份到博士后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B512)审核,加盖省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公章,到服务大厅A01窗口用印。

人事秘书携带新聘人员审批表(教师外岗位)、已通过审核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博士后合同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完成用印,由工作人员系统内确认完成报到入职。人事秘书带走已由学校签字盖章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2份,1份单位留存,1份教职工本人留存。(博士后合同带走3份,1份单位留存,1份导师留存,1份教职工本人留存。)

6.办理起薪和社会保险

系统完成确认入职后,教职工准备一张本人的中国银行I类账户借记卡(开户地区不限)作为工资卡,将借记卡带有账号的一面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交至服务大厅A01窗口用于办理起薪(可由人事秘书代为提交)。

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可根据A01窗口相关提示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