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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申报儒学研究高端人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1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进儒学研究高端人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为做好本次申报儒学研究高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海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研究机构长期从事儒学研究和传播的高端人才。学术研究方向为:儒家思想的当代价值,儒家思想的世界价值和世界传播,传统文化与当代价值观念,孔子思想及其历代影响,礼乐文化研究,儒学经典研究,儒学文献研究,孔子与早期儒学研究等。

二、人选条件

(一)儒学大家

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丰硕,热心儒学传播,具有国际影响力,能够策划组织儒学方面的国际会议、论坛等活动。

(二)泰山学者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儒学相关成果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

4、在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主持过儒学相关的国家级社科项目、省部级重点社科项目或海外重大社科项目。

(三)尼山学者

1、全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兼职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参与过儒学相关的国家级社科项目、省部级重点社科项目或海外重大项目。

三、入选方式

申报人选须为我校全职教师或全职引进我校人才,按照《公告》要求,入选后与济宁市属高等学校、儒学相关研究机构签订合作合同,每年到济宁工作2个月,按《山东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管理。

入选泰山学者后可享受山东省泰山学者全职待遇;入选尼山学者享受济宁市尼山学者兼职待遇。

四、政策待遇

(一)儒学大家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山东省和济宁市共同确定支持政策和待遇。

(二)泰山学者

1、省财政在五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位泰山学者全职人选200万元经费支持。

2、泰山学者牵头的项目、平台优先列入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或平台支持范围。

3、泰山学者在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待遇。

(三)尼山学者:济宁市即将开展的人才项目,目前我校人选可申报兼职项目。

济宁市对尼山学者兼职人选,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提供每月最高5万元生活津贴,五年提供最高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周转住房,配备2—3人的学术团队。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经单位评议后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需在本单位公示。

泰山学者原则申报1人,超过1名人选需要排序;尼山学者目前尚未有申报细则,可先排序申报。

(二)2015年4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明德楼B52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b@sdu.edu.cn。

1.单位推荐报告。说明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包括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A4纸打印)

3.儒学研究高端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需附证明材料)。

联系人: 李岩

电 话:88365747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儒学研究高端人才信息登记表.doc

关于引进儒学研究高端人才的公告.docx